障碍式减速设施的使用范围被任意扩大。此类减速设施主要是指一些交通设施企业生产的橡胶(塑胶)减速带,笔者认为可统称为障碍式减速设施。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,橡胶(塑胶)减速带参照了国外的设置应用经验,减速带经营,产品设计人员在高度及宽度上进行了专门的设计,但此类设施没有国家的标准规范明确认可,其使用范围也仅局限在收费通道、花园、小区、厂区、停车场、车库、加油站等特定场所。但在实际应用中,减速带专营,这一类减速设施的使用范围被任意扩大了,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的使用逐渐增多,虽然可以收到较好的减速的效果,但却对道路的正常通行造成较大影响,遭到不少群众的非议。
多数减速设施的设置缺乏法律依据和国家规范。
当前在减速设施中,减速带,能找到相关设置依据的是减速标线,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》对减速标线是这样规定的:减速标线为白色反光虚线,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,可以是单虚线,双虚线和重复三次,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。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,设于主线收费广场、出口匝道适当位置。减速标线应按以下原则配置:使车辆通过各标线间隔的时间大致相等,以利于行驶速度逐步降下来。
在交通行业标准《路面标线涂料》中,振动型道路标线涂料明确列于行 业标准之内称为3号热熔标线涂料,振动标线涂料通常又被称作为突起标线、雨夜标线等,从施划形状又可分圆点式、方块式和排骨式振动标线。振动标线是通过涂料与路面形成的一定的高差,使车辆通过时产生轻微震荡和响声而促使车辆驾驶让慢速度。
除此以外的减速设施也就难觅依据和规范了,而根据我国现行公路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,减速带,公路及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的设置应符合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》的要求,那些没有法律依据和国家行业规范的所谓减速带,在设置使用过程中产生一些法律后果也就在所难免了。